实木家具局部掺了点假 被判赔13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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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房子,不少市民都会青睐“实木”家具。江北区的袁先生花49万元购买了27件实木家具,经鉴定,有20件家具不是实木制作,他将经销商和生产商都告上法庭。日前,市五中院对此纠纷作出二审判决,经销商及生产商共同退还货款13万余元,并给付一倍价款赔偿金13万余元。

实木家具局部掺了点假 被判赔13万

  细心:

  买家具列清各部件材质

  2011年6月8日,家住江北区的消费者袁先生在巴南区某大型家居卖场的夹万家私店,看中了一套实木家具。后与经销商吴某签订订销合同,购买了品牌为“英记华府”旗下的包括衣柜等在内的多样家具,共计49万元。

  在双方签订的订销合同购物须知中,第3条家具材质一栏中特别标记为实木,而产品清单中也明确注明:“桦木框架、实木雕花”,并注明每件家具打折后实 际单价,作为合同附页。事后,袁先生向经销商张某、吴某交纳了全部货款49万元,张某、吴某也按约定向袁先生派送了其所购的全部家具。

 取证:

  担心家具有假申请公证

  2012年8月,张某、吴某经营的巴南区夹万家私店,因消费者举报在店内购买的英记华府品牌家具雕花不是实木,接受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询问。

  得知该情况后,袁先生对自己所购买的家具表示担忧,怀疑家具销售人员声称的“实木雕花”可能与实际不符,并与卖家就此进行交涉。

  鉴定:

  多数送检家具雕花掺假

  随后,袁先生就其所购买的27件家具的雕花是否为实木申请司法鉴定,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鉴定,其送检的27件家具中,有20件家具上的雕花均不属于实木。这20件非实木雕花家具购买价格共计13万余元。

  之后,袁先生将经销商和生产商英记公司告到巴南区人民法院,要求张某、吴某、英记公司依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有关虚假宣传的规定退款贷款并予以赔偿,共计98万元。

  经销商吴某在一审庭审中辩称,每年英记公司都会对经销商进行培训,还特别要求经销商以实木雕花作为“英记华府”家具品牌的宣传亮点和卖点,但究竟是 否为实木,经销商并不知情。吴某又称,2012年8月,有顾客将在该店所购家具送检,结果柜体底板、隔板所用材料为人造板,雕花所用材料不是实木,直到这 时,他们才知英记公司实木雕花为虚假宣传。

  判决:

  商家赔13万还赔鉴定费

  法院审理认为,袁先生所购家具雕花绝大部分均不是实木雕花,与宣传内容不符。张某、吴某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。英记公司并未举示证据证明袁先生所购家具不属英记公司生产产品。

  2014年3月14日,巴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经销商张某、吴某和“英记华府”夹万家私厂有限公司,共同退还袁先生购货款13万余元,并给付袁先 生一倍价款赔偿金13万余元,以及垫付原告袁先生在将家具送检过程中产生的鉴定费27200元。经检验雕花为实木的7件家具和未送检的其他家具,因不涉及 虚假宣传,故袁先生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

  英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,重庆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维持原判。

 律师提醒

  实木家具掺假难看穿

  材质细节应写进订单

  “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 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。”重庆锦扬(江北)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介绍,为维护自身权益,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,应与卖家签订详细合同,明确约定所 购产品的材料、材质以及;如果没有合同,卖家出具的送货单或订购单上,一般也会写明材质,应小心留存;此外,保留好有付款期限的付款凭证,维权时也可作为 有利证据。

  他称,商家在宣传产品时,随意散发或使用的说明书、宣传单是难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的,所以,消费者不要轻信上面的宣传。“只有商家加以签字或盖章,并明确说明可作为合同中的附件,才能在维权时作为证据使用。”

            实木家具进行掺假这是对消费者极不负责任的,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,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家具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,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害。